上个月,缅甸议会通过一项提案,对迟交或少交印花税的罚款减少 70%。
《缅甸印花税法》(1899 年)规定,某些文书,如租赁协议,应在签署之日或之前缴纳印花税。逾期付款或不遵守规定,可处应缴印花税 10 倍的罚款。
这次,缅甸议会批准了一项减少印花税违规罚款的提议。
根据《缅甸印花税法》修正案,迟交或少交印花税的罚款已减至应付金额的三倍,而不是应付金额的十倍。
在泰国不缴纳印花税将被处以未缴金额 6 倍的罚款,而新加坡则收取 4 倍的罚款。
11 月 26 日,缅甸联邦议会通过了计划和财政部的一项提案,将罚款减至应缴税款的三倍。
这一减少意味着缅甸从东南亚最严厉的印花税违规处罚之一,变成最轻的惩罚之一——泰国不缴纳印花税将被处以 6 倍于未缴金额的罚款,而新加坡则收取 4 倍的罚款。
缅甸律师法比安洛伦兹(Fabian Lorenz)表示,此举可能有助于政府进一步征收税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