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公平贸易办公室已宣布对《2018 年住宅租赁修正案(审查)法》和《2019 年住宅租赁条例》进行全面修改,修改后的法案将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生效。
REINSW 首席执行官蒂姆·麦基宾(Tim McKibbin)说,这些变化意义重大,并将影响房产经纪人、房东和租户。
麦基宾说:“我们不确定会产生什么影响,但是有了这些法律,租户将获得更多的合法权利,而以业主为代价。”
“租户担心的是,如果投资者将他们的投资资金转移到其他地方,我们在新南威尔士州就已经缺乏租赁物业,因此租金非常高。”
“房东是投资者,他们期望自己的资产不会受到损害,他们期望资本增长并且期望每年的回报。”
麦基宾先生说,对于要引入的一些变更,包括对小型变更的定义,还没有足够的思考。
麦基宾说:“房客可以做一些小的改动,但这需要加以检验。”
“对层级安排没有给予足够的考虑,而层级安排主要是租金。”
麦基宾先生说,当房客可能想在一张普通的墙上贴图时,必须获得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。
麦基宾说:“我们有兴趣在代表房东、房东和租户的成员之间建立良好的关系。”
“我们不希望看到有需要的投资者去其他地方。”
其中的一些改革包括:
•在固定期限过去之后,在定期协议期间,租金增长必须限制在每年一次。
•房东必须事先征得房客的书面同意,才能发布房屋的照片或录像,包括出于广告目的可能显示房客财产的物业内饰。
•在房东的同意下,房客可以进行较小的改建、固定、增值和翻新,但如果改建、固定或增加是《2019 年法规》规定清单中的一项,则房东不能无理地拒绝同意。
•硬线烟雾报警器的维修和更换必须由授权的电工进行
•不支付水费或电费现在可能会导致租赁终止
•如果租户在 2020 年 3 月 23 日之后签署,则有权中断租约。
租户将支付以下费用:
- 如果少于固定期限的 25%,则需支付 4 周租金
- 如果固定期限的 25% 或更多但少于 50% 的租期已满,需付 3 周租金
- 如果固定期限的 50% 或更多但少于 75% 的话,需付 2 周租金
- 如果固定期限的 75% 或以上已过期,则需付 1 周的租金
-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将能够终止其租约,而不会受到惩罚
新南威尔士州房地产和房地产业代理商法律的变化也将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开始。
关于房产经纪机构的主要法律更改包括:
- 重组许可证制度
- 不同许可证的限制功能
- 任命一位负责整个业务的被许可人
- 资格提高和持续专业发展(CPD)要求
- 披露具体规定的重大事实
- 行为守则